销债通|助力债权债务人共赢 完成300万转债业务 - 山东洪筹律师事务所 - 
销债通|助力债权债务人共赢 完成300万转债业务
2018-09-22 16:24:00 来源:本站
债权债务化解专家 易找销债通
01前情摘要
◆债权人:张先生
◆债务人:淄博某贸易公司
◆债权标的:300万元

销债通平台是山东易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洪筹律师事务所合力打造的首家债权债务化解服务平台,成立之初便引起了债权人张先生的热切关注,经过一系列关注-咨询-委托,平台为张先生成功化解多笔债权债务纠纷,并得到了债权人张先生对销债通平台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经由平等自愿协商,债权人张先生与山东易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找传媒公司)达成共识,签订“转债协议”,成功将该笔标的额达300万元的债权转让与易找传媒公司。

 

 


02处置方案

易找传媒公司受让债权后,作为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淄博某贸易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深度沟通,并了解到该公司现并不具备完全偿付全部债务的能力。本着共创共享共赢的理念,通过专业分析探讨,销债通平台向债务人提供了合理合法并具人性化的化解方案,达成分期还款的十年之约,不仅给予债务人充足的时间回笼资金创赢创收,而且给予免费的法务咨询解决债务人其他法律纠纷问题,解除了债务人的后顾之忧。

03还款计划

债务人通过销债通平台的销债商城采购达标的额300万元的“黄河龙”酒水给付给原债权人折抵300万元的欠款。销债通平台仅收取标的额8%24万元的服务费用,出于共赢共享的考量,平台决定给予债务人优惠,同意将该笔服务费用作为债务人归还的欠款从300万元中扣除,至此,债务人仅需再行偿还剩余款项276万元,并分期10年还清。后经领导批示,平台进一步给予债务人以优惠政策,决议债务人只需偿还余款的60%165.6万元。易找传媒公司仅收取其中的10%作为律师费,其余50%由债权人易找传媒公司给付原债权人张先生。其余40%110.4万元债权人自愿放弃。

04违约责任

债务人保证,按照还款协议规定如约按期偿还欠款,若未能按照还款计划履行约定,则债权人有权追偿债务人未还款期数余额的100%,即债务人未还款期数余额还是作为实际履行债务的60%,需补齐其余的40%归还债权人。


05方案落实情况

截至今日,债务人已依约偿付第一笔款项,相应转债酒水已交付债权人张先生。

 

销债通平台将继续跟进债务人的还款计划落实工作,并给予债务人切实的法律帮助,助力债权人债务人实现共享共赢
 

案例总结

 一、通过销债通平台的努力,成功帮助债权人挽回损失,实现资金周转。

二、债权人转让债权所得酒水用于支付其他货款、营销推广活动等,现已基本消化完毕。

三、债权人债务人通过本项目,积压多年的案件得以化解,双方症结得以解决,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实现共创共赢共享。

 

 

如果您有任何债权债务问题,可拨打销债通热线400-158-5117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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